- 時間:2024-11-06
- 來源:
我方就該項目進行需求公示,歡迎廣大供應商提出意見建議并參與采購活動。如對該項目公示內容存有意見,相關材料加蓋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時間前發(fā)送到郵箱。(僅為需求公示,無須報名)
一、項目名稱:標本外送服務采購項目
二、項目編號:2024-JQXWGX-F4034
三、項目概況:
針對醫(yī)院目前尚不具備開展能力的65項(組)檢查檢測項目,擬引進第三方標本外送檢測服務,總預算10萬元/年。
四、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軍隊單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資控股企業(yè)(外資控股企業(yè),是指中國境外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業(yè))。
(三)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生產(chǎn)型企業(yè)的生產(chǎn)場經(jīng)營地址或者注冊登記地址為同一地址的,非國有銷售型企業(yè)的股東和管理人員(法定代表人、董事、監(jiān)事)之間存在近親屬、相互占股等關聯(lián)的,也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近親屬指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失信名單、軍隊供應商暫停名單,未在軍隊采購失信名單禁入處罰期內,未被“信用中國”網(wǎng)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
(五)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六)實驗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yè)法》,且具有實驗室所在地衛(wèi)生行政部門出具的二級及以上級別生物安全實驗室生物安全備案和臨床基因擴增檢驗實驗室備案。
五、服務時間及服務地點
1.服務時間:合同簽訂后立即生效。
2.服務地點:甘肅蘭州。
3.服務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簽。
4.服務方式:乙方負責收取樣本,運輸樣品,對樣品進行檢查,并按照甲方要求出具檢測報告。
六、項目要求
詳見附件1附件1.docx。
七、意見反饋
1.如有任何意見建議,須在公示期內以電子郵件方式遞交我方(附件2附件2.docx)。遞交要求:
(1)郵件主題:xx采購項目××公司反饋資料;
(2)郵件內容:列明公司名稱、授權代表姓名及聯(lián)系方式;
(3)郵件附件: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權人身份證雙面復印件)、《意見建議反饋表》(見附件2),加蓋單位公章,制作成1個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稱與主題一致,發(fā)送至郵箱893521525@qq.com。
2.提出的意見建議應當詳細具體、理由充分、實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潛在供應商。反饋材料應當寫明供應商名稱并逐頁加蓋單位公章,為提升意見建議采信程度,須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3.對于項目整體需求不滿足三個品牌產(chǎn)品或三家供應商的,需求個別條款的描述具有傾向性或排斥性的,當事人應明確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應商。
4.對于本項目的供應商資格要求,有國家強制要求但未寫明的,當事人可以明確指出并提供依據(jù)材料。
5.供應商提出的意見建議,將作為我方進一步論證完善需求的參考,是否采納均不影響供應商參與本項目后續(xù)采購活動,我方也不作書面回復。采購需求、資格條件等相關要求最終以本項目采購公告和采購文件為準。
八、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
九、需求單位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閻助理
電話:0931-8994104、0931-899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