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設備招標機構資格管理暫行辦法和機電設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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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類】 商貿管理
????【時 效 性】 有效
????【頒布時間】 1996.11.08
????【實施時間】 1997.01.01
????【發(fā)布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全文
????【名稱】 機電設備招標機構資格管理暫行辦法
????【題注】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正常的招標秩序,提高機電設備招標質量,保障機電設備招標機構(以下簡稱招標機構)依法開展招標業(yè)務,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招標機構,是指具有事業(yè)法人資格和招標資格,從事國內、國際機電設備招標業(yè)務的專職機構。
第三條 招標機構實行招標資格和招標資格等級制,其資格和資格等級須經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經貿委)會同有關部門認定。
招標機構由所在地經貿委(經委、計經委,下同)領導。
第二章 招標機構資格的取得
第四條 申請獲得機電設備招標資格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備發(fā)展招標事業(yè)的潛力;
?。ǘ┍涣腥胨诘厝嗣裾芾硇蛄?,并核定具備開展業(yè)務所需的事業(yè)人員編制;
(三)有較完善的組建方案和章程(草案);
?。ㄋ模┯斜匾呢敭a或經費、場所。
第五條 申請獲得機電設備招標資格的單位,須向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經貿委提出申請報告。有關經貿委根據(jù)申請單位所具備的條件和本地招標工作的發(fā)展情況進行初審。初審同意后,報國家經貿委。
第六條 申請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ㄒ唬C構的名稱、性質;
?。ǘ┰O立的目的;
?。ㄈφ袠藰I(yè)務的預測;
(四)機構設置、人員安排意見;
?。ㄎ澹╅_辦費用來源、辦公地址。
第七條 國家經貿委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根據(jù)申請單位的情況、地方經貿委的初審意見和全國機電設備招標工作的發(fā)展布局進行終審。經審查同意的,發(fā)給《機電設備招標機構資格證書》(以下簡稱招標資格證書)。招標機構據(jù)此到當?shù)毓ど绦姓芾聿块T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
第八條 本辦法發(fā)布前已經設立的招標機構,國家經貿委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據(jù)本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對其資格重新予以認定。
第九條 招標機構承辦招標任務時,應出示招標資格證書。
第三章 招標機構資格等級的認定
第十條 獲得招標資格證書的機構,可申請相應的資格等級。國家鼓勵需方委托具有較高等級的招標機構進行招標。
第十一條 招標機構的資格等級分為甲、乙兩級。
第十二條 取得甲級招標機構的資格應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哂校的暌陨蠙C電設備招標經歷,連續(xù)3年招標金額在2億元人民幣(外幣按當時匯率折合成人民幣,下同)以上(招標金額以《中標通知書》為準,下同),承擔過大型項目機電設備招標或具有承擔大型項目機電設備招標的業(yè)務能力,招標結果具有較高水平,有良好的社會信譽。
(二)技術力量雄厚,按承擔的招標業(yè)務范圍所需專業(yè)人員配備齊全,能同時承擔兩個以上大型基本建設項目或技術改造項目所需機電設備的招標任務,高級職稱的技術與經濟專業(yè)人員占在編專業(yè)人員總數(shù)的20%以上。
?。ㄈ碛斜匾默F(xiàn)代辦公、通訊等技術裝備,能采用現(xiàn)代科學方法完成機電設備招標工作。
?。ㄋ模┯薪∪慕M織機構、章程和嚴密的管理制度。
?。ㄎ澹┯辛己?、固定的工作場所,配備先進齊全的技術裝備。
第十三條 取得乙級招標機構的資格應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哂校衬暌陨蠙C電設備招標經歷,連續(xù)2年招標金額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承擔過中型項目機電設備招標或具有承擔中型項目機電設備招標的業(yè)務能力,具有招標質量較好的社會信譽。
?。ǘ┘夹g力量較雄厚,按承擔的招標業(yè)務范圍所需專業(yè)人員配備齊全,能同時承擔兩個以上中型基本建設項目或技術改造項目所需機電設備的招標任務,高級職稱的技術與經濟專業(yè)人員占在編專業(yè)人員總數(shù)的10%以上。
(三)能采用國內先進技術和科學管理方法完成機電設備招標任務,能較好地應用計算機進行招標業(yè)務管理。
?。ㄋ模┯休^健全的組織機構、章程和嚴密的管理制度。
?。ㄎ澹┯泄潭ǖ墓ぷ鲌鏊?,配備先進齊全的技術裝備。
第十四條 申請獲得招標資格等級的招標機構,應向國家經貿委提交《機電設備招標機構資格等級申請書》及有關文件。
第十五條 招標機構資格等級申請書應包括下列內容:
?。ㄒ唬C構名稱和地址;
?。ǘC構負責人的姓名、年齡、簡歷及主要工作經歷;
?。ㄈC構組建時間及完成機電設備招標任務的概況;
?。ㄋ模C構主要技術、經濟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年齡、專業(yè)、職稱及主要經歷);
?。ㄎ澹I(yè)務范圍;
?。╅_展招標業(yè)務情況及需方對招標結果的評價。
第十六條 申請獲得資格等級的招標機構應提交下列文件:
?。ㄒ唬┱袠藱C構主要業(yè)績材料;
?。ǘ┱袠藱C構資格證書;
?。ㄈ┱鲁?;
(四)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第十七條 國家經貿委收到資格等級申請書后,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評審,并簽發(fā)相應的《機電設備招標機構資格等級證書》(以下簡稱招標資格等級證書)。
第四章 招標機構資格和資格等級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八條 國家經貿委每三年對招標機構的資格和資格等級進行一次復核。符合條件的,重新發(fā)給招標資格證書和相應等級的招標資格等級證書。
第十九條 招標機構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向國家經貿委辦理有關手續(xù):
(一)分立或者合并,應交回招標資格證書;具有資格等級的機構,還應交回招標資格等級證書。經審查并認定等級后,再領取招標資格證書及招標資格等級證書;
?。ǘ┬娼馍⒒蛞蚱渌蚪K止機電設備招標業(yè)務時,應報國家經貿委備案,并交回招標資格證書;具有資格等級的機構還應交回招標資格等級證書。
第五章 罰 則
第二十條 招標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國家經貿委可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警告、降級直至收回招標資格等級證書或招標資格證書的處罰:
?。ㄒ唬┥暾堅O立或者定級、升級時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ǘ﹤卧臁⑼扛?、出租、轉讓、出賣招標資格證書或招標資格等級證書的;
?。ㄈ┳兏蛘呓K止招標業(yè)務,不及時辦理資格或資格等級有關手續(xù)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國家經貿委負責解釋。
【名稱】 機電設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題注】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與完善,加快建立公平的競爭機制,規(guī)范機電設備的招標投標行為,保障資金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機電設備招標投標,是指為采購機電設備,事先公布競爭條件,依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擇優(yōu)選定合格制造供應廠商的活動。
第三條 機電設備招標工作必須公開、公正、公平,遵循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第四條 招標投標活動可在公證機關的監(jiān)督下進行。
第五條 在我國境內進行的機電設備招標投標活動,應遵守本辦法。
第六條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經貿委)負責組織指導、協(xié)調管理全國機電設備招標投標工作。國家經貿委負責制訂機電設備招標投標管理的政策、規(guī)章和發(fā)展戰(zhàn)略,會同有關部門審定機電設備招標機構(以下簡稱招標機構)的資格。
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在其職責范圍內,對機電設備招標投標進行監(jiān)督。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經貿委(經委、計經委,下同)負責本地區(qū)機電設備招標投標協(xié)調管理工作。
第二章 機電設備招標范圍
第七條 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益性、政策性項目需采購的機電設備,應委托有資格的招標機構進行招標。
國家規(guī)定必須招標的進口機電產品,應委托國家指定的有資格的招標機構進行招標。
競爭性項目需采購的機電設備招標,其招標范圍另行規(guī)定。
第八條 下列情況可不招標:
?。ㄒ唬┎少彽臋C電設備只能從唯一制造商獲得的;
(二)采購的機電設備需方可自產的;
(三)采購的活動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
?。ㄋ模┓?、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
第三章 機電設備招標投標參加人
第九條 招標投標參加人分為需方、招標機構和投標方。
第十條 需方是指需要采購機電設備的法人和其他組織。
第十一條 需方享有以下權利:
?。ㄒ唬┳灾鬟x擇有資格的招標機構,并要求招標機構按其所提出的條件進行招標;
(二)要求招標機構出示招標資格證書或招標資格等級證書;
(三)根據(jù)與招標機構簽訂的委托書,參與招標活動;
?。ㄋ模┡c招標機構共同確定定標程序。
需方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
(二)根據(jù)招標機構的要求提供招標所需的有關資料;
?。ㄈ┡浜险袠藱C構進行招標活動;
?。ㄋ模φ袠嗽O備的估算價保密;
?。ㄎ澹┡c中標方簽訂并履行合同。
第十二條 招標機構應是具有事業(yè)法人資格和招標資格,從事國內、國際機電設備招標業(yè)務的專職機構。
招標機構的資格認定按《機電設備招標機構資格管理暫行辦法》執(zhí)行。
第十三條 招標機構享有以下權利:
?。ㄒ唬┮罁?jù)招標文件審查投標方的資格;
?。ǘ┆毩㈤_展國內、國際招標活動,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預;
?。ㄈ┡c需方共同確定定標程序;
?。ㄋ模┙M織需方與中標方簽訂合同。
招標機構履行以下義務:
?。ㄒ唬┳袷貒曳?、法規(guī)和本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維護國家利益;
?。ǘ┙邮苷鞴懿块T的管理和監(jiān)督;
?。ㄈ┚S護需方與投標方的合法權益;
?。ㄋ模┏修k招標活動時,出示招標資格證書或招標資格等級證書;
(五)向有投標意向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有償提供招標文件,并負責對招標文件進行解釋;
?。φ袠嗽O備的估算價、需方和投標方的其他商業(yè)秘密保密。
第十四條 招標機構應設立專家支持系統(tǒng)。
第十五條 投標方是具備投標條件,并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第十六條 投標方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完成招標任務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ǘ┚哂型瓿烧袠巳蝿账蟮馁Y格證書;
?。ㄈ┓?、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七條 投標方享有以下權利:
(一)平等地獲取招標信息;
?。ǘ┮笳袠藱C構對招標項目中的有關問題予以說明;
?。ㄈ﹨⒓娱_標大會;
?。ㄋ模z舉揭發(fā)招標過程中的舞弊行為。
投標方履行以下義務:
?。ㄒ唬┤鐚嵦峁┩稑宋募?,并接受招標機構的質疑;
?。ǘ┙患{投標保證金;
?。ㄈ┎桓深A招標、評標工作的正常進行;
?。ㄋ模┲袠撕笈c需方簽訂并履行合同。
第四章 招 標
第十八條 招標的類型分為:國內招標和國際招標、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ㄒ唬﹪鴥日袠耸侵阜险袠宋募?guī)定的國內法人或其他組織,單獨或聯(lián)合其他國內外法人或其他組織參加投標,并用人民幣結算的招標活動。
?。ǘ﹪H招標是指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國內、國外法人或其他組織,單獨或聯(lián)合其他法人或其他組織參加投標,并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幣種結算的招標活動。
(三)公開招標是指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標信息、允許所有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條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參加投標的招標活動。公開招標須在《中國招標》周刊上刊登招標通告,也可同時在其他有影響的報刊上刊登。國外貸款項目,還應在國外貸款方規(guī)定的報刊上刊登招標通告。大型項目還應發(fā)布招標預告。
?。ㄋ模┭堈袠耸侵钢苯酉驖撛诘耐稑朔桨l(fā)出投標邀請的招標活動。
第十九條 辦理委托招標手續(xù)按以下規(guī)定進行:
?。ㄒ唬┬璺睫k理手續(xù)時應向招標機構提供下列資料:
?。?、按統(tǒng)一格式填寫的招標委托書;
2、招標機構完成招標任務所需要的技術資料和有關文件。
(二)需方應向招標機構提供招標保證金,其金額不超過委托招標設備總金額的2%,其比例由招標機構商需方確定。
(三)招標機構接受招標委托后,與需方共同確定招標類型。采用邀請招標時,應較全面掌握有能力提供標的潛在投標方情況。
?。ㄋ模┱袠藱C構與需方共同確定定標程序。
第二十條 招標機構按已確定的招標類型,與需方根據(jù)招標設備技術要求共同編制招標文件,需方應及時提供有關數(shù)據(jù)和資料。國際招標時,招標機構和需方共同編制中文和英文兩種文本的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不得有針對或排斥某一潛在投標方的內容。招標文件編出后,應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后方可發(fā)出。
第二十一條 從招標文件發(fā)售之日起到開標之日止,一般項目招標不少于30天,大型或復雜項目招標不少于60天。
第二十二條 招標機構與需方綜合考慮有關因素,共同協(xié)商確定招標設備的估算價。雙方對此應嚴格保密。
第二十三條 在國際招標中,按國際慣例對國內投標方予以優(yōu)惠,優(yōu)惠條件應在招標文件中予以載明。
第二十四條 招標機構應按招標通告或投標邀請函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出售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售出后,不予退還。
第二十五條 招標機構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或招標前技術交底會的澄清,應在投標截止日期1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將此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六條 除因不可抗力情況外,需方要求撤消招標委托,導致招標活動終止的,需方須提出書面理由并向招標機構交納賠償費,招標機構不退還招標資料。在招標通告發(fā)布前或投標邀請函發(fā)出前撤銷委托的,賠償費為招標設備總金額的0.2%;招標通告發(fā)布后或投標邀請函發(fā)出后撤銷委托的,賠償費為招標設備總金額的1%;開標后撤銷委托的,賠償費為招標設備總金額的2%。
第二十七條 除因不可抗力情況外,因招標機構的原因取消招標,導致招標活動終止的,招標機構須將書面理由報國家經貿委備案,并向受損失方交納賠償費。在招標通告發(fā)布前或投標邀請函發(fā)出前取消招標的,向需方交納招標設備總金額0.2%的賠償費;招標通告發(fā)布后或投標邀請函發(fā)出后取消招標的,賠償費為招標設備總金額的1%,其中0.2%付給需方,0.8%分別付給購買招標文件的單位;開標后取消招標的,賠償費為招標設備總金額的2%,其中0.5%付給需方,1.5%分別付給投標方。
第五章 投 標
第二十八條 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均可參加投標。
第二十九條 對大型或復雜的機電設備,在出售招標文件之前,招標機構應對有投標意向的潛在投標方進行資格預審,并將招標文件售給通過資格預審的潛在投標方。
第三十條 投標方應購買招標文件,承認并履行招標文件的各項規(guī)定和要求。
第三十一條 投標方應向招標機構提供投標文件正本和副本,并注明有關字樣,評標時以正本為準。投標文件包括:
?。ㄒ唬┩稑撕?br>
?。ǘ┩稑朔劫Y格、資信證明文件;
?。ㄈ┩稑隧椖浚ㄔO備)方案及說明;
?。ㄋ模┩稑嗽O備數(shù)量價目表;
?。ㄎ澹┱袠宋募幸?guī)定應提交的其它資料或投標方認為需加以說明的其他內容;
(六)投標保證金,其金額為投標設備總金額的2%。投標保證金為保函或匯票時,其出具銀行須經招標機構認可。
第三十二條 投標截止時間前,招標機構允許對已提交的投標文件進行補充或修改,但須由投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方為有效。投標截止時間后,投標文件密封保存,不得修改。
第三十三條 所有投標文件應在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按統(tǒng)一格式密封送達或郵寄到投標地點,過期不予受理。
招標機構對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投標文件遺失、損壞不承擔責任。
與招標文件要求不符的投標文件無效。
第三十四條 投標方在開標后要求撤回投標,須以書面形式提出理由,并向招標機構交納服務費,其費用為投標設備總金額的1%。
第六章 開標、評標及定標
第三十五條 開標應按招標通告或投標邀請函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以公開方式進行。開標大會由招標機構主持,邀請評委、需方代表、投標方代表和有關單位代表參加。開標時,應查驗投標箱及投標文件密封情況,確認密封完好無誤后,由工作人員拆封、驗證投標資格,并宣讀投標方名稱、投標項目的主要內容、投標報價以及其他有價值的內容。唱標應作記錄,存檔備查。
第三十六條 招標機構負責組建評標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評委會由招標機構的代表和技術、經濟、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需方全權代表也可參加評委會。評委會的組成人數(shù)應不少于5人,其成員須經需方認可。
評委會負責評標工作,并對評標情況嚴格保密。評委會應當全面充分地審閱研究投標文件,認真聽取需方和投標方的意見,并有權要求投標方代表對投標文件不明確的地方進行解釋。
評委會綜合比較各投標設備性能、質量、價格、交貨期和投標方的資信情況等因素,依據(jù)“公正、科學、嚴謹”的原則和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評標,綜合評價出中標方優(yōu)選方案。不能保證最低報價的投標最終中標。
第三十七條 依據(jù)確定的定標程序選出中標方。
第三十八條 評標結束15日內,招標機構根據(jù)評標結果,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同時向落標的投標方發(fā)出《落標通知書》,并退還投標保證金。
第七章 招標結果的效用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必須招標的機電設備,需方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機構及機電產品進口管理機構辦理撥款和進口手續(xù)時,需出具國家授權的招標機構簽發(fā)的《中標通知書》。
第四十條 招標結果作為需方與中標方簽訂合同的主要依據(jù)之一。
第四十一條 國家規(guī)定必須招標以外的機電設備,需方委托招標機構進行招標的,可建議金融機構憑招標結果優(yōu)先給予貸款。
第八章 招標的后期工作
第四十二條 國內中標的設備,由招標機構組織需方和中標方,按中標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簽訂合同。國外中標設備,由招標機構組織需方或其外貿代理機構與國外中標方,按中標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簽訂合同。
合同內容不得與投標文件內容有實質性區(qū)別。
第四十三條 未發(fā)生撤銷委托或違反有關規(guī)定的情況,在簽訂合同后30日內,招標機構將招標保證金如數(shù)退還需方。
第四十四條 機電設備招標服務費用的收取標準,按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92〕價費字581號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 出現(xiàn)下列行為之一的,國家經貿委可中止其招標投標活動或宣布中標無效;屬招標機構責任的,國家經貿委可視情節(jié)輕重,對其處以降低資格等級、會同所在地主管部門責令停業(yè)整頓、取消招標資格的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者的刑事責任:
?。ㄒ唬┬璺交蛘袠藱C構因弄虛作假,導致投標方作出錯誤響應,并造成損失的;
?。ǘ┬璺交蛘袠藱C構泄露招標秘密的;
?。ㄈ┩稑朔讲捎貌徽斒侄?,騙取中標的。
第四十六條 出現(xiàn)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處理:
?。ㄒ唬┩稑朔酱ㄍ稑?,哄抬標價的;
?。ǘ┬璺胶湍骋煌稑朔较嗷ス唇Y,以排擠其他競爭對手的。
第四十七條 違反第七條第一款、第二款規(guī)定的,經國家經貿委調查核實后,可通知有關政府部門或政策性銀行拒撥貨款,并提請審計、監(jiān)察等部門對其采購活動進行審計和檢查。
第四十八條 招標機構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未能按委托要求完成任務,給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若雙方均有過錯,應根據(jù)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按協(xié)議規(guī)定承擔責任。
第四十九條 需方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與中標方簽訂合同,按中標設備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其中1.5%付給中標方,0.5%付給招標機構。
中標廠商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與委托方簽訂合同,按中標設備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其中1.5%付給需方,0.5%付給招標機構。
第五十條 招標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干擾招標活動,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 評委會成員和參與評標工作的各方工作人員擅自向投標方透露評標信息的,依法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第五十二條 招標投標過程中發(fā)生糾紛時,當事人可依法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 則
第五十三條 各地區(qū)、各有關部門應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機電設備招標投標工作發(fā)展,并可依據(jù)本辦法制訂實施細則。
第五十四條 本辦法發(fā)布前有關機電設備招標投標的規(guī)章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五十五條 本辦法由國家經貿委負責解釋。
????【時 效 性】 有效
????【頒布時間】 1996.11.08
????【實施時間】 1997.01.01
????【發(fā)布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
????全文
????【名稱】 機電設備招標機構資格管理暫行辦法
????【題注】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正常的招標秩序,提高機電設備招標質量,保障機電設備招標機構(以下簡稱招標機構)依法開展招標業(yè)務,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招標機構,是指具有事業(yè)法人資格和招標資格,從事國內、國際機電設備招標業(yè)務的專職機構。
第三條 招標機構實行招標資格和招標資格等級制,其資格和資格等級須經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經貿委)會同有關部門認定。
招標機構由所在地經貿委(經委、計經委,下同)領導。
第二章 招標機構資格的取得
第四條 申請獲得機電設備招標資格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備發(fā)展招標事業(yè)的潛力;
?。ǘ┍涣腥胨诘厝嗣裾芾硇蛄?,并核定具備開展業(yè)務所需的事業(yè)人員編制;
(三)有較完善的組建方案和章程(草案);
?。ㄋ模┯斜匾呢敭a或經費、場所。
第五條 申請獲得機電設備招標資格的單位,須向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經貿委提出申請報告。有關經貿委根據(jù)申請單位所具備的條件和本地招標工作的發(fā)展情況進行初審。初審同意后,報國家經貿委。
第六條 申請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ㄒ唬C構的名稱、性質;
?。ǘ┰O立的目的;
?。ㄈφ袠藰I(yè)務的預測;
(四)機構設置、人員安排意見;
?。ㄎ澹╅_辦費用來源、辦公地址。
第七條 國家經貿委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根據(jù)申請單位的情況、地方經貿委的初審意見和全國機電設備招標工作的發(fā)展布局進行終審。經審查同意的,發(fā)給《機電設備招標機構資格證書》(以下簡稱招標資格證書)。招標機構據(jù)此到當?shù)毓ど绦姓芾聿块T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
第八條 本辦法發(fā)布前已經設立的招標機構,國家經貿委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據(jù)本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對其資格重新予以認定。
第九條 招標機構承辦招標任務時,應出示招標資格證書。
第三章 招標機構資格等級的認定
第十條 獲得招標資格證書的機構,可申請相應的資格等級。國家鼓勵需方委托具有較高等級的招標機構進行招標。
第十一條 招標機構的資格等級分為甲、乙兩級。
第十二條 取得甲級招標機構的資格應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哂校的暌陨蠙C電設備招標經歷,連續(xù)3年招標金額在2億元人民幣(外幣按當時匯率折合成人民幣,下同)以上(招標金額以《中標通知書》為準,下同),承擔過大型項目機電設備招標或具有承擔大型項目機電設備招標的業(yè)務能力,招標結果具有較高水平,有良好的社會信譽。
(二)技術力量雄厚,按承擔的招標業(yè)務范圍所需專業(yè)人員配備齊全,能同時承擔兩個以上大型基本建設項目或技術改造項目所需機電設備的招標任務,高級職稱的技術與經濟專業(yè)人員占在編專業(yè)人員總數(shù)的20%以上。
?。ㄈ碛斜匾默F(xiàn)代辦公、通訊等技術裝備,能采用現(xiàn)代科學方法完成機電設備招標工作。
?。ㄋ模┯薪∪慕M織機構、章程和嚴密的管理制度。
?。ㄎ澹┯辛己?、固定的工作場所,配備先進齊全的技術裝備。
第十三條 取得乙級招標機構的資格應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哂校衬暌陨蠙C電設備招標經歷,連續(xù)2年招標金額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承擔過中型項目機電設備招標或具有承擔中型項目機電設備招標的業(yè)務能力,具有招標質量較好的社會信譽。
?。ǘ┘夹g力量較雄厚,按承擔的招標業(yè)務范圍所需專業(yè)人員配備齊全,能同時承擔兩個以上中型基本建設項目或技術改造項目所需機電設備的招標任務,高級職稱的技術與經濟專業(yè)人員占在編專業(yè)人員總數(shù)的10%以上。
(三)能采用國內先進技術和科學管理方法完成機電設備招標任務,能較好地應用計算機進行招標業(yè)務管理。
?。ㄋ模┯休^健全的組織機構、章程和嚴密的管理制度。
?。ㄎ澹┯泄潭ǖ墓ぷ鲌鏊?,配備先進齊全的技術裝備。
第十四條 申請獲得招標資格等級的招標機構,應向國家經貿委提交《機電設備招標機構資格等級申請書》及有關文件。
第十五條 招標機構資格等級申請書應包括下列內容:
?。ㄒ唬C構名稱和地址;
?。ǘC構負責人的姓名、年齡、簡歷及主要工作經歷;
?。ㄈC構組建時間及完成機電設備招標任務的概況;
?。ㄋ模C構主要技術、經濟人員一覽表(包括姓名、年齡、專業(yè)、職稱及主要經歷);
?。ㄎ澹I(yè)務范圍;
?。╅_展招標業(yè)務情況及需方對招標結果的評價。
第十六條 申請獲得資格等級的招標機構應提交下列文件:
?。ㄒ唬┱袠藱C構主要業(yè)績材料;
?。ǘ┱袠藱C構資格證書;
?。ㄈ┱鲁?;
(四)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第十七條 國家經貿委收到資格等級申請書后,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評審,并簽發(fā)相應的《機電設備招標機構資格等級證書》(以下簡稱招標資格等級證書)。
第四章 招標機構資格和資格等級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八條 國家經貿委每三年對招標機構的資格和資格等級進行一次復核。符合條件的,重新發(fā)給招標資格證書和相應等級的招標資格等級證書。
第十九條 招標機構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向國家經貿委辦理有關手續(xù):
(一)分立或者合并,應交回招標資格證書;具有資格等級的機構,還應交回招標資格等級證書。經審查并認定等級后,再領取招標資格證書及招標資格等級證書;
?。ǘ┬娼馍⒒蛞蚱渌蚪K止機電設備招標業(yè)務時,應報國家經貿委備案,并交回招標資格證書;具有資格等級的機構還應交回招標資格等級證書。
第五章 罰 則
第二十條 招標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國家經貿委可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警告、降級直至收回招標資格等級證書或招標資格證書的處罰:
?。ㄒ唬┥暾堅O立或者定級、升級時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ǘ﹤卧臁⑼扛?、出租、轉讓、出賣招標資格證書或招標資格等級證書的;
?。ㄈ┳兏蛘呓K止招標業(yè)務,不及時辦理資格或資格等級有關手續(xù)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國家經貿委負責解釋。
【名稱】 機電設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題注】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與完善,加快建立公平的競爭機制,規(guī)范機電設備的招標投標行為,保障資金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機電設備招標投標,是指為采購機電設備,事先公布競爭條件,依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擇優(yōu)選定合格制造供應廠商的活動。
第三條 機電設備招標工作必須公開、公正、公平,遵循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第四條 招標投標活動可在公證機關的監(jiān)督下進行。
第五條 在我國境內進行的機電設備招標投標活動,應遵守本辦法。
第六條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經貿委)負責組織指導、協(xié)調管理全國機電設備招標投標工作。國家經貿委負責制訂機電設備招標投標管理的政策、規(guī)章和發(fā)展戰(zhàn)略,會同有關部門審定機電設備招標機構(以下簡稱招標機構)的資格。
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在其職責范圍內,對機電設備招標投標進行監(jiān)督。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經貿委(經委、計經委,下同)負責本地區(qū)機電設備招標投標協(xié)調管理工作。
第二章 機電設備招標范圍
第七條 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益性、政策性項目需采購的機電設備,應委托有資格的招標機構進行招標。
國家規(guī)定必須招標的進口機電產品,應委托國家指定的有資格的招標機構進行招標。
競爭性項目需采購的機電設備招標,其招標范圍另行規(guī)定。
第八條 下列情況可不招標:
?。ㄒ唬┎少彽臋C電設備只能從唯一制造商獲得的;
(二)采購的機電設備需方可自產的;
(三)采購的活動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
?。ㄋ模┓?、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
第三章 機電設備招標投標參加人
第九條 招標投標參加人分為需方、招標機構和投標方。
第十條 需方是指需要采購機電設備的法人和其他組織。
第十一條 需方享有以下權利:
?。ㄒ唬┳灾鬟x擇有資格的招標機構,并要求招標機構按其所提出的條件進行招標;
(二)要求招標機構出示招標資格證書或招標資格等級證書;
(三)根據(jù)與招標機構簽訂的委托書,參與招標活動;
?。ㄋ模┡c招標機構共同確定定標程序。
需方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
(二)根據(jù)招標機構的要求提供招標所需的有關資料;
?。ㄈ┡浜险袠藱C構進行招標活動;
?。ㄋ模φ袠嗽O備的估算價保密;
?。ㄎ澹┡c中標方簽訂并履行合同。
第十二條 招標機構應是具有事業(yè)法人資格和招標資格,從事國內、國際機電設備招標業(yè)務的專職機構。
招標機構的資格認定按《機電設備招標機構資格管理暫行辦法》執(zhí)行。
第十三條 招標機構享有以下權利:
?。ㄒ唬┮罁?jù)招標文件審查投標方的資格;
?。ǘ┆毩㈤_展國內、國際招標活動,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預;
?。ㄈ┡c需方共同確定定標程序;
?。ㄋ模┙M織需方與中標方簽訂合同。
招標機構履行以下義務:
?。ㄒ唬┳袷貒曳?、法規(guī)和本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維護國家利益;
?。ǘ┙邮苷鞴懿块T的管理和監(jiān)督;
?。ㄈ┚S護需方與投標方的合法權益;
?。ㄋ模┏修k招標活動時,出示招標資格證書或招標資格等級證書;
(五)向有投標意向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有償提供招標文件,并負責對招標文件進行解釋;
?。φ袠嗽O備的估算價、需方和投標方的其他商業(yè)秘密保密。
第十四條 招標機構應設立專家支持系統(tǒng)。
第十五條 投標方是具備投標條件,并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第十六條 投標方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完成招標任務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ǘ┚哂型瓿烧袠巳蝿账蟮馁Y格證書;
?。ㄈ┓?、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七條 投標方享有以下權利:
(一)平等地獲取招標信息;
?。ǘ┮笳袠藱C構對招標項目中的有關問題予以說明;
?。ㄈ﹨⒓娱_標大會;
?。ㄋ模z舉揭發(fā)招標過程中的舞弊行為。
投標方履行以下義務:
?。ㄒ唬┤鐚嵦峁┩稑宋募?,并接受招標機構的質疑;
?。ǘ┙患{投標保證金;
?。ㄈ┎桓深A招標、評標工作的正常進行;
?。ㄋ模┲袠撕笈c需方簽訂并履行合同。
第四章 招 標
第十八條 招標的類型分為:國內招標和國際招標、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ㄒ唬﹪鴥日袠耸侵阜险袠宋募?guī)定的國內法人或其他組織,單獨或聯(lián)合其他國內外法人或其他組織參加投標,并用人民幣結算的招標活動。
?。ǘ﹪H招標是指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國內、國外法人或其他組織,單獨或聯(lián)合其他法人或其他組織參加投標,并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幣種結算的招標活動。
(三)公開招標是指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標信息、允許所有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條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參加投標的招標活動。公開招標須在《中國招標》周刊上刊登招標通告,也可同時在其他有影響的報刊上刊登。國外貸款項目,還應在國外貸款方規(guī)定的報刊上刊登招標通告。大型項目還應發(fā)布招標預告。
?。ㄋ模┭堈袠耸侵钢苯酉驖撛诘耐稑朔桨l(fā)出投標邀請的招標活動。
第十九條 辦理委托招標手續(xù)按以下規(guī)定進行:
?。ㄒ唬┬璺睫k理手續(xù)時應向招標機構提供下列資料:
?。?、按統(tǒng)一格式填寫的招標委托書;
2、招標機構完成招標任務所需要的技術資料和有關文件。
(二)需方應向招標機構提供招標保證金,其金額不超過委托招標設備總金額的2%,其比例由招標機構商需方確定。
(三)招標機構接受招標委托后,與需方共同確定招標類型。采用邀請招標時,應較全面掌握有能力提供標的潛在投標方情況。
?。ㄋ模┱袠藱C構與需方共同確定定標程序。
第二十條 招標機構按已確定的招標類型,與需方根據(jù)招標設備技術要求共同編制招標文件,需方應及時提供有關數(shù)據(jù)和資料。國際招標時,招標機構和需方共同編制中文和英文兩種文本的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不得有針對或排斥某一潛在投標方的內容。招標文件編出后,應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后方可發(fā)出。
第二十一條 從招標文件發(fā)售之日起到開標之日止,一般項目招標不少于30天,大型或復雜項目招標不少于60天。
第二十二條 招標機構與需方綜合考慮有關因素,共同協(xié)商確定招標設備的估算價。雙方對此應嚴格保密。
第二十三條 在國際招標中,按國際慣例對國內投標方予以優(yōu)惠,優(yōu)惠條件應在招標文件中予以載明。
第二十四條 招標機構應按招標通告或投標邀請函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出售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售出后,不予退還。
第二十五條 招標機構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或招標前技術交底會的澄清,應在投標截止日期1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將此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六條 除因不可抗力情況外,需方要求撤消招標委托,導致招標活動終止的,需方須提出書面理由并向招標機構交納賠償費,招標機構不退還招標資料。在招標通告發(fā)布前或投標邀請函發(fā)出前撤銷委托的,賠償費為招標設備總金額的0.2%;招標通告發(fā)布后或投標邀請函發(fā)出后撤銷委托的,賠償費為招標設備總金額的1%;開標后撤銷委托的,賠償費為招標設備總金額的2%。
第二十七條 除因不可抗力情況外,因招標機構的原因取消招標,導致招標活動終止的,招標機構須將書面理由報國家經貿委備案,并向受損失方交納賠償費。在招標通告發(fā)布前或投標邀請函發(fā)出前取消招標的,向需方交納招標設備總金額0.2%的賠償費;招標通告發(fā)布后或投標邀請函發(fā)出后取消招標的,賠償費為招標設備總金額的1%,其中0.2%付給需方,0.8%分別付給購買招標文件的單位;開標后取消招標的,賠償費為招標設備總金額的2%,其中0.5%付給需方,1.5%分別付給投標方。
第五章 投 標
第二十八條 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均可參加投標。
第二十九條 對大型或復雜的機電設備,在出售招標文件之前,招標機構應對有投標意向的潛在投標方進行資格預審,并將招標文件售給通過資格預審的潛在投標方。
第三十條 投標方應購買招標文件,承認并履行招標文件的各項規(guī)定和要求。
第三十一條 投標方應向招標機構提供投標文件正本和副本,并注明有關字樣,評標時以正本為準。投標文件包括:
?。ㄒ唬┩稑撕?br>
?。ǘ┩稑朔劫Y格、資信證明文件;
?。ㄈ┩稑隧椖浚ㄔO備)方案及說明;
?。ㄋ模┩稑嗽O備數(shù)量價目表;
?。ㄎ澹┱袠宋募幸?guī)定應提交的其它資料或投標方認為需加以說明的其他內容;
(六)投標保證金,其金額為投標設備總金額的2%。投標保證金為保函或匯票時,其出具銀行須經招標機構認可。
第三十二條 投標截止時間前,招標機構允許對已提交的投標文件進行補充或修改,但須由投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方為有效。投標截止時間后,投標文件密封保存,不得修改。
第三十三條 所有投標文件應在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按統(tǒng)一格式密封送達或郵寄到投標地點,過期不予受理。
招標機構對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投標文件遺失、損壞不承擔責任。
與招標文件要求不符的投標文件無效。
第三十四條 投標方在開標后要求撤回投標,須以書面形式提出理由,并向招標機構交納服務費,其費用為投標設備總金額的1%。
第六章 開標、評標及定標
第三十五條 開標應按招標通告或投標邀請函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以公開方式進行。開標大會由招標機構主持,邀請評委、需方代表、投標方代表和有關單位代表參加。開標時,應查驗投標箱及投標文件密封情況,確認密封完好無誤后,由工作人員拆封、驗證投標資格,并宣讀投標方名稱、投標項目的主要內容、投標報價以及其他有價值的內容。唱標應作記錄,存檔備查。
第三十六條 招標機構負責組建評標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評委會由招標機構的代表和技術、經濟、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需方全權代表也可參加評委會。評委會的組成人數(shù)應不少于5人,其成員須經需方認可。
評委會負責評標工作,并對評標情況嚴格保密。評委會應當全面充分地審閱研究投標文件,認真聽取需方和投標方的意見,并有權要求投標方代表對投標文件不明確的地方進行解釋。
評委會綜合比較各投標設備性能、質量、價格、交貨期和投標方的資信情況等因素,依據(jù)“公正、科學、嚴謹”的原則和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評標,綜合評價出中標方優(yōu)選方案。不能保證最低報價的投標最終中標。
第三十七條 依據(jù)確定的定標程序選出中標方。
第三十八條 評標結束15日內,招標機構根據(jù)評標結果,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同時向落標的投標方發(fā)出《落標通知書》,并退還投標保證金。
第七章 招標結果的效用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必須招標的機電設備,需方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機構及機電產品進口管理機構辦理撥款和進口手續(xù)時,需出具國家授權的招標機構簽發(fā)的《中標通知書》。
第四十條 招標結果作為需方與中標方簽訂合同的主要依據(jù)之一。
第四十一條 國家規(guī)定必須招標以外的機電設備,需方委托招標機構進行招標的,可建議金融機構憑招標結果優(yōu)先給予貸款。
第八章 招標的后期工作
第四十二條 國內中標的設備,由招標機構組織需方和中標方,按中標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簽訂合同。國外中標設備,由招標機構組織需方或其外貿代理機構與國外中標方,按中標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簽訂合同。
合同內容不得與投標文件內容有實質性區(qū)別。
第四十三條 未發(fā)生撤銷委托或違反有關規(guī)定的情況,在簽訂合同后30日內,招標機構將招標保證金如數(shù)退還需方。
第四十四條 機電設備招標服務費用的收取標準,按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92〕價費字581號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 出現(xiàn)下列行為之一的,國家經貿委可中止其招標投標活動或宣布中標無效;屬招標機構責任的,國家經貿委可視情節(jié)輕重,對其處以降低資格等級、會同所在地主管部門責令停業(yè)整頓、取消招標資格的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者的刑事責任:
?。ㄒ唬┬璺交蛘袠藱C構因弄虛作假,導致投標方作出錯誤響應,并造成損失的;
?。ǘ┬璺交蛘袠藱C構泄露招標秘密的;
?。ㄈ┩稑朔讲捎貌徽斒侄?,騙取中標的。
第四十六條 出現(xiàn)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處理:
?。ㄒ唬┩稑朔酱ㄍ稑?,哄抬標價的;
?。ǘ┬璺胶湍骋煌稑朔较嗷ス唇Y,以排擠其他競爭對手的。
第四十七條 違反第七條第一款、第二款規(guī)定的,經國家經貿委調查核實后,可通知有關政府部門或政策性銀行拒撥貨款,并提請審計、監(jiān)察等部門對其采購活動進行審計和檢查。
第四十八條 招標機構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未能按委托要求完成任務,給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若雙方均有過錯,應根據(jù)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按協(xié)議規(guī)定承擔責任。
第四十九條 需方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與中標方簽訂合同,按中標設備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其中1.5%付給中標方,0.5%付給招標機構。
中標廠商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與委托方簽訂合同,按中標設備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其中1.5%付給需方,0.5%付給招標機構。
第五十條 招標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干擾招標活動,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 評委會成員和參與評標工作的各方工作人員擅自向投標方透露評標信息的,依法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第五十二條 招標投標過程中發(fā)生糾紛時,當事人可依法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 則
第五十三條 各地區(qū)、各有關部門應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機電設備招標投標工作發(fā)展,并可依據(jù)本辦法制訂實施細則。
第五十四條 本辦法發(fā)布前有關機電設備招標投標的規(guī)章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五十五條 本辦法由國家經貿委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