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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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省政府辦公廳
甘政發(fā)〔2021〕67號
平?jīng)鍪腥嗣裾≌嘘P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甘肅省引洮二期莊浪應急供水工程屬Ⅲ等中型工程,起點位于距離引洮二期供水工程七干渠2#分水口6.52公里處的通渭、靜寧兩縣交界處小岔溝溝道內,終點位于莊浪縣南坪鎮(zhèn)南坪蓄水池。為確保工程建設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順利進行,根據(jù)《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國務院令679號)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引洮二期莊浪應急供水工程占地范圍涉及平?jīng)鍪星f浪縣和靜寧縣。其中,莊浪縣主要涉及陽川鎮(zhèn)、臥龍鎮(zhèn)、水洛鎮(zhèn)、南坪鎮(zhèn)、朱店鎮(zhèn)等5個鄉(xiāng)鎮(zhèn),靜寧縣主要涉及余灣鄉(xiāng)、深溝鄉(xiāng)、李店鎮(zhèn)等3個鄉(xiāng)鎮(zhèn)。
二、自本通告發(fā)布之日起,除國家已批準開工建設的鐵路、公路、電力、通信等重點項目外,禁止任何單位、集體或個人在引洮二期莊浪應急供水工程占地范圍內實施與該工程無關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不得改變該區(qū)域內原地類、地貌,不得從事?lián)岄_耕地、園地、搶栽樹木等改變土地用途和影響建設的活動,不得移動或破壞為工程所設立的標記、標點。確需實施且無法避開引洮二期莊浪應急供水工程建設范圍的項目,特別是鄉(xiāng)村振興、民生保障等方面的工程項目,項目建設單位須主動與引洮二期莊浪應急供水工程建設單位協(xié)商提出妥善解決方案,并按規(guī)定報省級主管部門審批。
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引洮二期莊浪應急供水工程占地區(qū)的戶籍管理,嚴格控制人口遷入,除出生、婚嫁、軍人轉業(yè)退伍及大中專畢業(yè)生分配等正常情況外,一律不準再遷入人口。
四、本通告發(fā)布后,項目法人和建設單位要會同設計部門按通告明確的征占用土地范圍和有關技術要求進行范圍界定,設置明顯、易于識別的標志,并盡快將工程總體布置圖送達工程占地所在的市、縣人民政府,共同做好宣傳和實物調查工作,避免影響當?shù)厝罕姷纳a(chǎn)生活秩序。省水庫移民管理機構要會同省、市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指導和監(jiān)督。
五、對違反本通告擅自遷入的人口和建設的工程,一律不予登記和補償。
六、本通告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