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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辦發(fā)〔2015〕95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qū)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
《甘肅省清理規(guī)范駐外辦事機構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xiàn)印發(fā)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6月17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甘肅省清理規(guī)范駐外辦事機構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fā)〈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關于清理規(guī)范駐省會城市辦事機構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15〕8號)要求,為做好全省駐外省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qū)及其他城市和市(州)、縣(市、區(qū))駐蘭州市辦事機構清理規(guī)范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guī)定》及省委“雙十條”規(guī)定,堅持“誰派出、誰清理、誰負責”的基本原則,按照邊清理、邊規(guī)范、逐級把關負責和精簡高效的思路,優(yōu)化資源配置,加快轉變職能,推動駐外辦事機構規(guī)范運行。
二、清理范圍和方式
(一)清理范圍
清理范圍包括:省、市(州)、縣(市、區(qū))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在外省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qū)及其他城市設立的辦事機構,以及市(州)、縣(市、區(qū))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在蘭州市設立的辦事機構(以下簡稱“駐外辦事機構”)。
(二)清理方式
1.撤銷的駐外辦事機構。撤銷市(州)、縣(市、區(qū))政府職能部門駐外和駐蘭州市辦事機構;撤銷縣(市、區(qū))政府(民族自治縣政府除外)駐外和駐蘭州市辦事機構。
2.精簡的駐蘭州市辦事機構。市(州)政府、民族自治縣政府駐蘭州市辦事機構確因工作需要繼續(xù)保留的,本著從嚴控制的原則,由市(州)、民族自治縣政府提出申請,報省政府批準后方可保留。
3.整合的駐外辦事機構。省政府多個職能部門在同一城市分別派駐辦事機構的,由派出部門(單位)提出整合意見報省政府批準,原則上可保留1個辦事機構;省政府職能部門、市(州)政府在同一省區(qū)多個城市或者鄰近省區(qū)多個城市派駐辦事機構的,根據需要進行整合,從嚴控制數量,報省政府批準后方可保留。
三、組織領導及任務分工
為確保我省駐外辦事機構清理規(guī)范工作有序推進,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省政府辦公廳、省審計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省清理規(guī)范駐外辦事機構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駐外辦事機構清理規(guī)范的具體銜接和匯總上報工作。
省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的清理規(guī)范工作由省政府辦公廳負責實施;省政府職能部門、市(州)政府(含所轄縣市區(qū)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駐外辦事機構的清理規(guī)范工作由各部門和各市(州)、縣(市、區(qū))政府分別負責實施。
四、實施步驟和時間安排
清理規(guī)范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上報階段(2015年6月15日—7月15日)。各責任部門(單位)對照清理規(guī)范要求,組織開展自查,認真填報相關報表(表格附后),經各責任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審簽蓋章后,將紙質版、電子版報表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檢查督促階段(2015年7月16日—8月15日)。在各責任部門(單位)自查的基礎上,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人員對各責任部門(單位)駐外辦事機構設置和清理規(guī)范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實地檢查督促。
(三)整改落實階段(2015年8月16日—9月30日)。按照隸屬關系,各級審計部門負責對本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應撤銷整合的駐外辦事機構的固定資產、經費收支和債權債務等情況進行工作審計。各責任部門(單位)按照省政府的審批意見和審計部門的審計結果自行組織實施清理規(guī)范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保留機構的重新報批及撤銷整合機構的人員分流安置、資產處置等工作。
(四)總結驗收階段(2015年10月8日—11月30日)。領導小組組織對全省清理規(guī)范工作情況實施驗收,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計匯總相關信息數據,撰寫總結報告,于11月底前將清理規(guī)范的數據光盤和書面材料上報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五、規(guī)范管理措施
?。ㄒ唬┙⑼晟岂v外機構審批機制。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為我省駐外、駐蘭州市辦事機構和其他?。▍^(qū)市)駐甘辦事機構的歸口管理部門,蘭州市政府協(xié)助做好相關管理工作。派出地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按照設置駐外辦事機構的要求,從嚴從緊控制機構設置。確需設置的,須經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后報省政府批準。因專項工作設置的駐外辦事機構,專項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撤銷。對未經批準擅自設立駐外辦事機構的,或者以任何形式、名義保留應當撤銷的駐外辦事機構的,要依紀依規(guī)嚴肅處理。
(二)加強駐外機構日常管理。充分發(fā)揮派出地、駐在地政府和歸口管理部門的多重作用,形成管理合力,規(guī)范駐外辦事機構運行。派出地政府要認真履行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嚴格績效考核,加強與歸口管理部門、駐在地政府的溝通協(xié)調,及時了解掌握駐外辦事機構的工作情況。要加大對駐外辦事機構的監(jiān)督檢查力度,不定期開展巡查,切實加強審計,主動公開舉報電話、投訴郵箱等,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發(fā)現(xiàn)的駐外辦事機構違規(guī)違紀問題,要及時調查、嚴肅處理,依法依規(guī)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向社會公開處理結果。歸口管理部門要加強與駐在地政府溝通銜接,及時向派出地政府提出駐外辦事機構規(guī)范運行的意見建議。駐外辦事機構要實行干部定期輪換制,輔助性工作人員可在駐在地聘用;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定;完善內控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
(三)嚴格規(guī)范公務接待。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全面落實《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guī)定》,建立健全公務接待管理制度,嚴格預算管理和經費支出,嚴格執(zhí)行接待公函和接待清單制度,不得突破接待范圍,不得超標準接待。駐外辦事機構應與所屬賓館、招待所等經營性實體脫鉤,并向社會力量購買住宿、用餐、用車等服務,推進接待服務社會化改革。同時,要按年度統(tǒng)計公務接待經費、接待場所、接待項目等情況,實行公務接待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四)加快推動職能轉變。駐外辦事機構要加大對派出地的宣傳推介力度,促進派出地和駐在地之間的資源合理流動;加強與駐在地有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xié)調,積極為本地外出務工人員提供服務,并主動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協(xié)助做好流動黨(團)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建立健全流動黨(團)員黨(團)組織,積極開展組織生活和管理服務工作;改進政務聯(lián)絡,收集、研究、傳送駐在地經濟社會發(fā)展的政策、經驗等信息,更好地為派出地的經濟社會發(fā)展提供服務。
六、工作要求
?。ㄒ唬┙y(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此次駐外辦事機構清理規(guī)范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政策性很強,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組織領導,靠實責任,確保清理規(guī)范任務按時完成。
(二)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對所派出的辦事機構要逐一清理,規(guī)范整合,該合則合、應撤盡撤,不留死角;對撤銷、合并的駐外辦事機構資產處置要做到賬實相符、依規(guī)辦理,嚴防國有資產流失。堅決杜絕隱瞞不報、消極應對、數據不實、情況失真等情況。
(三)嚴肅紀律,強化問責。清理規(guī)范過程中,要嚴肅工作紀律,對違反規(guī)定拒不撤銷、隱瞞不報或變相存在的,監(jiān)察部門要通過約談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通報批評等方式責令整改。
附件:1.駐外辦事機構基本情況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