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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辦函〔2011〕17號
省政府有關部門:
根據《關于分解落實2011年省政府工作主要任務的通知》(甘政函〔2011〕15號,以下簡稱《通知》)的要求,省政府辦公廳將省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農業(yè)農村經濟主要任務按部門工作職責進行了再分解,為了確保全面完成農業(yè)農村經濟各項目標任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工作責任。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制定工作實施方案,確定時限和進度,將責任具體到單位和個人,確保全省農業(yè)農村經濟工作主要目標任務落實到位。
二、建立報告制度。各牽頭部門每兩個月要向省政府報告1次“十大惠民工程”進展情況,每季度匯總報告1次農業(yè)農村經濟主要目標任務總體進展情況。
三、加大考核力度。根據《通知》要求,省政府辦公廳、省監(jiān)察廳將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督查和考核問責。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考核制度,加強對農業(yè)農村經濟重大項目建設的跟蹤檢查,提高監(jiān)管效能,確保中央和省上關于促進農業(yè)農村經濟發(fā)展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
附件:2011年全省農業(yè)農村經濟工作主要任務分解表.xls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