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9年度各市(州)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考核結果的通報
- 時間: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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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省發(fā)改委網站
各市、州發(fā)展改革委:
根據第二輪中央生態(tài)環(huán)保督察和《甘肅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規(guī)定要求,省發(fā)展改革委對各市(州)2019年度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目標完成情況、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考核,現將考核結果通報如下:
蘭州市、白銀市、嘉峪關市、金昌市4個市考核結果為超額完成等級;臨夏州、武威市2個市(州)考核結果為完成等級;隴南市、平涼市2個市考核結果為基本完成等級。酒泉市、天水市、甘南州、慶陽市、定西市、張掖市6個市(州)為未完成等級。
對考核結果為超額完成等級的蘭州市、白銀市、嘉峪關市、金昌市4個市予以通報表揚。考核結果為未完成等級的酒泉市、天水市、甘南州、慶陽市、定西市、張掖市等6個市(州),請于通報之日起1個月內將整改報告報省發(fā)展改革委資環(huán)處,并編制本地區(qū)新上項目煤耗等量減量置換方案。
各地要認真落實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部署,全面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完成“十三五”全省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
甘肅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