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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某部車輛定點維修服務項目需求公示
一、項目名稱(編號):
武威某部車輛定點維修服務項目(2023-JWGSWW-F1013)
二、項目概況:
(一)采購需求基本情況:
本項目為武威某部車輛定點維修服務,為確保車輛保持良好性能,各項運輸保障任務安全順利完成,需在駐地選取運營信譽佳、維修技術精、提供服務好的服務商幫助維修維護單位車輛。項目包括本項目服務的主要服務內容為:入圍2家車輛維修服務供應商,為某部提供為期1年的車輛器材配件采購、車輛維修服務,其中大車20輛,小車25輛(包括整車維修、總成修理、二級維護、整車及各級維護和小修、保養(yǎng)、維護救援和專項改裝、內裝飾工作、提供救援、搭伙服務)。本項目服務的主要服務內容為:入圍2家車輛維修服務供應商,為武威某部提供為期1年的車輛器材配件采購、車輛維修服務,其中大車20輛,小車25輛(包括整車維修、總成修理、二級維護、整車及各級維護和小修、保養(yǎng)、維護救援和專項改裝、內裝飾工作、提供救援、搭伙服務)。定點供應商要滿足如下要求:
1. 服務要求
(1)核實維修車輛車牌號碼、車型、發(fā)動機號、車牌號、車身顏色、送修時間、維修明細、單位負責人簽字后方可進行維修。
(2)維修單位按照國家管理機構規(guī)定的維修服務范圍進行維修,并實行24小時接待及故障車輛路途施救工作。
(3)維修單位需隨叫隨修,不得無故拖延修理周期,一般故障立即排除、維修需在維修單位與采購雙方約定工作日內完成。
(4)維修單位在維修車輛修理期保證車輛安全,出現被盜、損壞等損失維修單位全額賠償。
(5)維修單位對維修車輛建立維修檔案,認真做好各項記錄,保管好原始單據,做好跟蹤服務工作。
(6)車輛發(fā)生大的故障,維修單位需先上報維修方案及初步評估維修費用,在取得送修單位同意后安排維修。
(7)車輛維修故障應急、搶修、救援方面具有的設備設施,在配件的質量保證、儲備使用、各工種的協(xié)調搭配上達到招標要求。
2.維修質量標準
(1)符合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guī)定》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的質量保質期:二級維護為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為行駛2000公里或者10日。
(2)維修單位維修的車輛出廠,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的,要達到行業(yè)部門標準,并對出場車輛實行質量保證制度,凡因修理問題造成車輛故障或者機件損壞,維修單位負全部賠償責任。若甲方和乙方對維修質量發(fā)生分歧,由汽車維修管理部門或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進行鑒定,鑒定費由責任方承擔。
(3)維修單位維修的車輛出場必須經專業(yè)的質檢技術人員按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檢測,并開具《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
(4)維修單位維修車輛所使用的零配件,必須是正廠零配件,因特殊情況使用副廠合格零件的,應先告知用戶,并在維修單中注明。嚴禁使用假冒偽劣零配件。在取得送修單位同意,車輛正常安全行駛的情況下方可使用,但在車輛關鍵部位,如發(fā)動機、離合器、變速箱、制動系統(tǒng)等禁止使用副廠零配件。
(5)汽車維修保養(yǎng)過程中必須使用符合國家環(huán)保標準的原輔材料。
3.維修響應時間:在接到招標人通知后按實際情況確定。
4.服務期限:入圍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5.定點維修機構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本次維修服務入圍資格。
(1)實際的維修廠房設備、停車廠、客戶接待區(qū)及相關設施與投標文件嚴重不符;
(2)不按投標文件提供應承擔的維保服務的;
(3)所用材料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
(4)不按招投標文件中要求和承諾計費的;
(5)車輛維修結算時給予司機或單位回扣、贈送禮品及報銷其他費用的;
(6)拒絕接受檢查,不如實反映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的;
(7)無正當理由拒修的;
(8)保修期內確因維修質量問題拒絕免費維修的;
(9)弄虛作假、虛報維修項目和維修費用的;
(10)采取不正當手段競爭的;
(11)服務態(tài)度差,造成惡劣影響的;
(12)一年內被有效投訴4次以上的;
(13)拒絕接受招標人和有關部門監(jiān)督檢查的;
(14)違反法律、法規(guī)、招標文件和合同規(guī)定的情形。
配件原廠合格;
(二)項目實施地點:甘肅省武威市涼州區(qū)。
(三)最高限價:以城區(qū)市場價的100%為最高限價。
報價方式:供應商報價以城區(qū)市場價折扣率予以報價,報價高于最高報價的視為無效報價。
本項目確定兩家供應商中標;中標數量比例按50%計算;第二供應商報價折扣率高于第一中標供應商報價的,中標價格執(zhí)行第一中標供應商報價;第二中標供應商報價折扣率低于第一中標候選供應商的,執(zhí)行各自報價。
三、公示時限
自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四、采購需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并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企業(yè)“三證合一”只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投標供應商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2022年財務審計報告);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2年1月以來任意連續(xù)六個月繳納稅收有效憑證及繳納社保資金有效憑證);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書面聲明,格式附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情況說明)。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和授權書。
3.參與此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不得為“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信用中國”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供應商(查詢并附截圖),不得為軍隊采購網(www.plap.cn)“軍隊采購失信名單”(附書面聲明)和“政府采購失信名單”(http://www.ccgp.gov.cn/)(查詢并附截圖)被處罰期內的供應商。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生產型企業(yè)的生產場經營地址或者注冊登記地址為同一地址的,非國有銷售型企業(yè)的股東和管理人員(法定代表人、董事、監(jiān)事)之間存在近親屬、相互占股等關聯(lián)的,也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近親屬指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
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提供書面說明)。
6.供應商成立時間不少于3年,且為非外資獨資或外資控股企業(yè)。
7.投標企業(yè)在履約環(huán)節(jié)不得違法分包,一經發(fā)現存在違法分包行為,分包和被分包企業(yè)均將受到相關處罰。
8.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五、商務要求:
(一)交貨時間、地點與方式
質量驗收貨物交付前,供應商應對貨物進行全面自檢,符合條件后,由需求方組織驗收;在交貨時供應商應對所提供的產品出具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產品合格證或國家認可的行業(yè)標準規(guī)定的產品合格證;產品出廠驗收不合格,需求方有權拒收貨物和采購合同,產品使用過程中,發(fā)現產品性能指標未達到要求的,供應商按照需求方明確的整改期限進行整改,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整改完畢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中標投標人承擔。
根據市場調查情況,建議:
1.服務地點:甲方車輛維修車間或乙方車輛維修廠。
2.交貨期:維修單位需隨叫隨修,不得無故拖延修理周期,一般故障立即排除、維修需在維修單位與采購雙方約定工作日內完成。
3.交貨方式:甲方到乙方廠區(qū)自取,并當場檢查做好初步驗收。
(二)售后服務
1.質量保證期:符合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guī)定》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的質量保質期:二級維護為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為行駛2000公里或者10日。
2.維修單位維修的車輛出廠,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的,要達到行業(yè)部門標準,并對出場車輛實行質量保證制度,凡因修理問題造成車輛故障或者機件損壞,維修單位負全部賠償責任。若甲方和乙方對維修質量發(fā)生分歧,由汽車維修管理部門或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進行鑒定,鑒定費由責任方承擔。
3.維修單位維修的車輛出場必須經專業(yè)的質檢技術人員按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檢測,并開具《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書》。
4.維修單位維修車輛所使用的零配件,必須是正廠零配件,因特殊情況使用副廠合格零件的,應先告知用戶,并在維修單中注明。嚴禁使用假冒偽劣零配件。在取得送修單位同意,車輛正常安全行駛的情況下方可使用,但在車輛關鍵部位,如發(fā)動機、離合器、變速箱、制動系統(tǒng)等禁止使用副廠零配件。
(三)專利權和保密要求
投標供應商應保證使用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第三方侵權指控。同時,投標供應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購機構提供的技術文件等資料。
(四)付款及結算方式
車輛維修因使用情況分批進行維修維護,每次車輛維修服務結束后,供應商提供相關維修佐證材料,采取拍照留存方式,照片由需求單位留存并用于結算。供應商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發(fā)票,待車輛試運行正常且組織相關業(yè)務人員驗收合格后,按照財務規(guī)定進行結算,資金結算以銀行轉賬為主,嚴禁現金支付,分批次提交支付中心結算,方式符合相關要求。
供應商對服務需求(主要包括供應商資質條件以及技術參數)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時限內以書面形式向我部單位提出申請。提出的意見建議應當詳細具體、理由充分、實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潛在投標方。反饋材料應當寫明投標方名稱并加蓋單位印章,必要時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投標方提出的意見建議,將作為我部進一步論證完善服務需求和資格條件審核的必要參考,是否采納均不影響投標方參與本項目,我部也不做書面回復。
聯(lián)系人:陳股長
電話:0935-6117496轉723236
2023年10月9日